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6日审议地方债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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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第25次主任会议,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3月26日举行。会议将听取审议关于中央代理发行200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有关情况的报告。 刚刚结束不久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,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,由财政部代理发行,列入省级预算管理。此举也是我国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的重要一环。其间,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姜大明也公开表示,山东肯定会要求发放地方债券。 我省地方债发行额度还没有透露,而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,听取审议关于中央代理发行200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有关情况的报告将是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。 此外,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、关于全省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;审查《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》等并作出相应的决定;并审议人事任免案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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